通用条款与条件(AGB)
§ 1 适用范围
(1) 本通用条款与条件(以下简称"AGB")适用于以下方之间的所有合同:
(以下简称"服务商")与用户(以下简称"客户"),关于使用"Mailriva"软件及相关服务,除非另有明确约定。
(2) 客户的不同条款不适用,除非服务商明确书面同意其适用。
(3) 合同语言为德语。本AGB的英文版可在mailriva.com/en/terms查阅。如有疑问,以德语版本为准。
MAILRIVA
Schliemannstr. 41
10437 Berlin
德国
support(at)mailriva.com
§ 2 合同标的和服务描述
(1) 服务商向客户提供桌面应用"Mailriva"。该软件用于通过IMAP协议进行邮件迁移、备份和归档。
(2) Mailriva是一款在本地运行的软件(桌面应用)。它明确不是在线服务。邮件数据的处理在客户的电脑上本地进行。
(3) 该软件将邮件从源邮箱复制到目标邮箱或本地归档。源邮箱不会被修改、删除或以任何方式改变。
(4) 不保证所有邮件的完整传输。迁移的成功取决于相应邮箱服务商的IMAP实现、服务器可用性、网络连接以及单个消息的大小和性质。
(5) 服务商不承诺特定的迁移结果,而是向客户提供该软件作为工具。
§ 3 合同订立
(1) 网站上对软件和通行证的展示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而是不具约束力的邀请要约(invitatio ad offerendum)。
(2) 客户通过支付服务商Stripe完成订单流程("Stripe Checkout")提出具有约束力的要约。合同在收到邮件订单确认或激活已购通行证时成立。
(3) 在免费额度范围内免费使用该软件同样受本AGB约束,前提是相关规定根据其内容适用于免费使用。
§ 4 价格和付款
(1) Mailriva在1 GB数据量以内免费使用("免费额度")。
(2) 超出部分,服务商提供付费使用通行证。通行证为一次性付款;不是订阅。不会自动续费。
(3) 已购通行证自购买日起30天内有效。有效期届满后,通行证的使用权终止;在此情况下不予退款。
(4) 所有标示价格均含法定增值税(如适用)。
(5) 付款通过Stripe或服务商在订单流程中指定的支付服务商进行。支付处理可能另外适用相应支付服务商的条款。
§ 5 高级通行证、数字激活、撤销
(1) 付费高级通行证的标的是在有限时间内提供桌面应用额外功能的数字激活,特别是在各自预订的服务范围内进行邮件迁移、备份和归档。
(2) 具体服务范围由订单流程中的产品描述确定,特别是有效期、存储或容量级别、设备数量和已激活的功能区域。
(3) 如客户为消费者,适用法定撤销权规定。不提供自愿退款保证。
(4) 应客户明确要求,数字激活在合同订立后立即提供。前提是客户在完成订单前明确同意服务商在撤销期届满前开始履行合同,同时确认知悉通过此同意,在完全履行合同或根据法律规定开始提供服务后,可能丧失撤销权。
(5) 客户在产品缺陷方面的法定权利以及其他强制性法定权利不受影响。
(6) 在退单、退款、滥用、欺诈或合理追回请求的情况下,我们有权暂时冻结相关激活直至澄清,或在最终退回时停用。
(7) 客户有责任在开始迁移、备份或归档前正确检查登录凭据、目标系统和本地存储路径。应用自动处理客户输入或选择的系统;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不承诺特定个案的迁移成功。
(8) 撤销应寄至:
(9) 在有效撤销的情况下,双方应退还已收到的服务。退款使用原始支付时使用的同一支付方式。
§ 6 客户义务
(1) 客户有责任在开始迁移前备份其邮件数据。服务商不对由客户或第三方造成的数据丢失负责。
(2) 客户应确保拥有相关邮箱账户所需的登录凭据和权限。
(3) 该软件只能用于合法目的。禁止使用该软件未经授权访问他人的邮箱账户。
§ 7 保修
(1) 适用德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保修权利。
(2) 服务商保证软件基本符合服务描述。不保证不间断或无差错运行。
(3) 缺陷应在发现后立即通知服务商。服务商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
§ 8 责任
(1) 服务商对故意和重大过失以及对生命、身体和健康的损害承担无限责任。
(2) 对于轻微过失,服务商仅在违反重要合同义务(基本义务)时承担责任。在此情况下,责任限于合同典型的可预见损害。
(3) 除此之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服务商不对间接损害、后续损害、利润损失或数据丢失负责。
(4) 服务商不对因客户邮箱服务商IMAP实现错误、网络故障或其他超出其控制范围的情况造成的损害负责。
(5) 上述责任限制同样适用于服务商的履行辅助人。
(6) 产品责任法规定的权利不受影响。
§ 9 数据保护
服务商根据隐私政策处理客户的个人数据,可在mailriva.com/zh/yinsi-zhengce查阅。隐私政策是本AGB的组成部分。
§ 10 可用性和更新
(1) 由于这是本地安装的软件,不保证特定的服务器可用性。但服务商会尽合理努力保持网站和许可验证的可用性。
(2) 服务商有权随时进一步开发、更新软件或更改功能范围。不保证特定的更新或新功能。
(3) 服务商保留在合理提前通知后全部或部分停止软件销售、更新提供和许可相关在线功能的权利,前提是不违反强制性法律义务。
§ 11 最终条款
(1) 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对于消费者,还适用消费者惯常居住地国家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规定。
(2) 与本AGB有关的所有争议的管辖地 —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 为德国柏林。
(3) 如果本AGB的个别条款无效或变为无效,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可分割条款)。无效条款由最接近无效条款经济目的的有效规定替代。